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智慧政务 > 行业要闻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7-06 11:22:28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促进网
       日前,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湘潭市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十项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尊企、安企、护企,全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全程网办,主动提醒到期换证,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全面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推动在潭执业的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全面进驻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鼓励企业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3、依法实施涉企执法检查
  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两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可以实行部门联合检查的原则上实行抽查检查,一般不再单独开展执法检查。对列入安全生产领域“百城万企亮信用”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评定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一般不进行执法检查,确需开展执法检查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4、深入开展四联四到安全服务
  扎实开展“联园区、联企业,联乡镇、联村社区”和“三员三送”行动。重点组织专家针对拟上市重点企业和千百扶培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专项指导服务,支持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5、健全落实企业失信修复引导机制
  及时修订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及失信修复管理办法,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不予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对已公示的处罚信息达到撤移公示条件的,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失信修复。
  6、大力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申报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相关评审费用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承担。
  7、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持续开展“百场安法送企业”活动,举办“企业安全沙龙”,组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制举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联合人社部门加大工伤预防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技能。加强说理式执法,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8、优选培育安全生产标杆企业
  从矿山、危化、工贸等行业中选取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双预防机制健全、安全成效突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标杆企业,示范引领同行业企业共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文明使用执法用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一般事故隐患,企业能够当场纠正且没有危害后果的,可不作为问题予以记录。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可容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10、助力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发布安全应急产业规划政策信息,大力宣传推介湘潭本地应急装备及生产企业,积极帮助指导湘潭安全应急装备企业登录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之家”,推动湘潭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