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工作,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的通知》,至此,河北省本级跨省及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均开通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前提条件是参保职工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办理暂停,并在转入地已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参保职工在转出地为暂停参保状态,在转入地为正常参保状态,可申请线上办理转移接续。
需要办理的职工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并进行注册,在“医保业务办理”栏内点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地申请”或“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进入跨省转移接续界面,点击“省内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进入省内转移接续界面,正确选择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及转入地经办机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转移申请就完成了。
参保职工可随时通过“业务办理查询”栏内的“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查询”或“省内转移接续查询”服务,查询已提交的跨省或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个人账户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后,如果转入地接收个人账户基金,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会拨付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果转入地不接收个人账户,那么提交转移申请时,系统会提示填写个人银行信息,个人账户余额会清退至个人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已经提交线上转移申请的,如遇特殊情况需改为线下办理,应先撤销线上转移申请,再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