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近年来一直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法院的工作重点,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以司法力量助力中山重振虎威,营造利民、服务、善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近三年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7870件,审结50874件,标的额149.9亿元;执行案件49991件,执结48896件,执行到位标的213亿元。
便民服务跑出“一次办好”法院速度
今年4月,法院专门成立集约化、社会化、信息化项目组,充分利用社会化优势,统一排期开庭、集约送达、审判执行辅助等工作。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齐全的立案请求予以一次性办理,对不符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材料,减少当事人往返行程。
“我们还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辖区19个职能部门建立了联调关系,开展诉前联调和办理司法确认。”立案庭庭长黄毅华介绍道。今年上半年来共委派调解组织诉前调解案件609件,调解成功后办理司法确认36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还成立了“中山市小榄镇智慧调解中心”。该调解中心是以小榄交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调解点”为基础逐步构建覆盖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等纠纷的集约化调解中心,形成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格局,把司法调解的“独角戏”改变为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为营商环境提供硬核法治保障
“谢谢你法官,我都觉得没有希望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今年5月,李先生和王先生将一面印有“铿锵玫瑰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并表达两年多来法院尽心尽责执行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2014年,被执行人重庆某公司因资金困难向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和李先生借款130万,但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诉至法院,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8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法官两年多的努力,2020年4月,被执行人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款项。
记者获悉,这样的案例在法院比比皆是,为中山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最硬核法治保障。近三年来,全院共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金融案件8501件,标的57亿元,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金融风险。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6087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破产审判、产权保护,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中山营商秩序。2017年至今,法院共审结了涉公司企业案件34129件,通过各类商事案件审判职能,引导民营经济主体依法依规保护自身权利。
“活封活扣”保障实体企业正常运行
据悉,该法院向来依法慎用司法惩戒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企业经营性资产强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灵活运用财产保全制度,将化解矛盾贯穿审执工作全过程,尽可能以“活封活扣”方式保障民营实体企业正常运行,为民商事活动创造谦抑、宽松的环境。
就在今年6月,法院在全省率先使用“预处罚”执行措施,对三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和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镇政府、镇属企业、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出百万元预处罚款后,上述组织均主动履行或配合执行,成功执结了案款本息近600万元的案件,腾退土地近8亩,提取了近十年来未依法协助法院扣划的近60万元的土地分配款和分红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统一。
此外,法院还积极创建服务企业的司法环境。规范案件繁简分流,加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和裁判力度,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功能,重点解决好涉企案件诉讼周期长问题。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法院简易程序案件收案10204宗、结案7434宗;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收案1083宗、结案841宗,涉企涉诉办案效率提升明显,减轻了企业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