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肇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打好府院联动“6+4”组合拳,创优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
一、建立“六种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01.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对接机制
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02.建立联合学习交流机制
“一府两院”就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共同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由法院、检察院选派业务骨干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03.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在权限范围内共享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及“法院办案系统”中相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审查数据。肇庆市检察院定期向市司法局通报各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情况、“两法衔接”情况、发送检察建议书情况。
04.建立重大案件协调会商机制
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及其他需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的问题,召集专题协调会,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05.健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刚性制度
肇庆市法院、市检察院针对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行政管理、履职、执法漏洞,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督促其纠正。
06.建立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机制
以“行政案件大讲堂”为平台,由肇庆市法院会商市司法局定期选择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执法人员旁听、法官庭审后讲评的“三合一”交流模式,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四个维度”建立寻求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妥善处理的信息共享、动作协同
01.强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有力度
成立“破产府院联动工作组”,协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大力统筹解决办理破产中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资金支持、逃废债惩处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02.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有态度
坚持守护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支持,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03.同向发力提升执行合同效率有深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1+N”府院联动解纷工作平台体系,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协作查找、处置财产线索,打击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04.监督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有强度
依托肇庆市检察院、鼎湖区法院搭建的行政争议区域联合化解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协同参与和配合,把司法调解融入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中,积极参与行政争议“潜在之诉”案件化解,减少程序空转的行政争议案件,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对接流程制度,把行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列为每件司法案件和申请监督案件的前置程序,实现行政争议由“一府两院”一揽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