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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出台办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
时间:2020-08-14 11:29:42 来源:襄阳晚报 作者:
促进网
8月12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我市已出台《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办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
另外,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的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办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变动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并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办事窗口予以公开。各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梳理和政务服务事项变更等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负责本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认领、发布、应用等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根据省人民政府的通用目录确定。对纳入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办法》强调,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对提出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依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应当开展调查研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必要时还可以充分听取有关部门、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政务服务事项的变更包括事项增加、事项取消、事项合并、事项调整。《办法》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必须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监督。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后,应当在政务服务网上同时更新社会公众申请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格式规范等相关要素。社会公众要求对公布的内容予以说明和解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应当依法予以说明和解释。对普遍性问题的解释,应当予以公开,并按一问一答形式录入“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知识库系统。各地各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整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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