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从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内容,落实责任,优化流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等单位。
强化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
黑龙江厅始终紧跟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该厅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完善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厅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一些重大公开事项坚持亲自研究部署。
分解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厅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制订下发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对征地、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明确要求,在公开内容上做到重点领域信息与一般政府信息兼顾,在公开方式上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举,在公开途径上做到网上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落实了信息公开任务及公开时限。尤其在公开时限上,明确要求从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缩短了10个工作日,切实解决了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纳入年度督办考核重点。该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将征地、矿权出让等信息公开纳入重点督办,按照信息公开时限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单,督促各处(室)按时公开所承担的信息,实现以督办促公开。制定下发了《2015年考核目标设定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局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派驻机构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加考核比重,实现以考评促公开。
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内容及时主动公开
黑龙江厅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率。
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公开。针对征地信息主要由市(地)、县(市)政府负责公开的实际,该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县征地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地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实施征地行为过程中,各市(地)、县(市)均按照要求,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及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均在网站设立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已公开征地信息2241条(包括补正),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437件(次),面积11156公顷,做到了征地事项件件公开。
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总体部署,该厅进一步加大矿业权公开招拍挂力度,及时将矿权信息通过《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黑龙江日报》和各省、市国土系统门户网站,以及召开矿业企业座谈会等途径公开发布出去,实现了矿权出让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共公开发布矿业权出让信息103条,推出探矿权招拍挂出让64宗,成功出让14宗,成交价款2.3亿元,超出底价2亿元,年底前还将推出52宗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在土地出让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督促各市(地)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1014宗、地块公示2055宗,实现土地供应8812.14公顷,出让收益162.1亿元,实现了国有土地公开透明出让。
依法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该厅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1项)全部纳入省政府网上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单位可以在网上随时浏览审批办理情况,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限时办结、结果公开。对依法保留的80项行政权力全部制作并公开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了各项权力公开运行、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开通了网上审批“过程督办”系统,对超时办结实行亮红灯督办,目前已办结用地审批314件,矿权审批318件,正在办理255件,审批效率明显提升。此外,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重大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信息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及时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等工作,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管理
截至目前,黑龙江厅共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46项。其中,通过网站申请公开9项、邮寄1项、当面申请36项,已全部办结,答复率100%。
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该厅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办理环节、答复方式等,特别是借鉴国土资源部的做法,委托厅政务中心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转办、审核、答复和归档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省厅与各市(地)国土资源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相提供信息,确保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都能得到圆满解答;建立了信息公开涉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建立了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市(地)、各处(室)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情况通报。目前该省各市(地)已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28项,全部答复办结。
推进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依托网上审批系统,该厅将依申请公开纳入网上办理,进一步精简了环节、压缩了时限、优化了流程,并将依申请公开纳入网上“过程督办”体系,从来件的接收立案到答复归档等每一个环节,都由政务中心按照公开时限进行督办,做到事无遗漏、答不延迟。统一制作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受理单、督办单,规范了答复格式和标准文本,并在网上固定下来,做到答复结果统一规范、有据可查。
加强依申请公开协调办理。该厅根据工作职能,将对应由省厅承担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直接纳入网上办理,及时分解给相关承办处(室),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不符合公开要求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开事项,比如征地信息、补偿标准等,省厅采取向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局发函的方式,协调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答复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省厅,做到有始有终,确保不让每一个申请落空。对不属于省厅事权范围内的申请也做到不推诿,热心帮助申请人指明其他相应渠道办理。对一些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如举报投诉、核实情况、咨询问题等,省厅也都及时接收,积极协调办理,帮助研究答复意见和解决办法,坚持以申请人满意为目标,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加强平台建设,为信息公开提供载体支撑
为确保信息公开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更有效率,黑龙江厅通过创新公开载体,搭建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报送水平。
充分发挥网上平台作用。该厅在政务内网增设了信息和文件呈阅栏,主要用于发布外部来文和内部信息等。进一步优化了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审批结果查询、在线申报、依申请公开等12项主要功能,增加了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栏目,实时开辟新的专栏。通过对网站的升级改版,使网页设计更加新颖、信息量更加丰富,明显提高了网站浏览率,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为提高省政府网站信息采用率,该厅设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信息生成跟踪报送。
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该厅将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紧密结合,积极借助各大主流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在各大主流媒体刊发报道120篇,出版《黑龙江国土资源》杂志11期,发稿600余篇,文字量100余万字。充分利用中俄博览会东北亚矿业合作会议、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编辑制作大型宣传展板20余块,及时反映了全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面加强各级国土部门网站建设,督促各市(地)、县(市)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抓紧补充完善网站空白栏目信息。截至目前,各市(地)国土资源局网上公开信息7883条,“僵尸网站”得到有效整治。
办好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栏目。该厅把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电子信访、在线调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积极主动做好网上互动回应工作。对在线互动申请内容,由厅信息中心统一下载,纳入办公室督办系统,及时下达督办单,督促各承办处(室)按时答复办理,坚决杜绝相互推诿,含糊其词,长时间不回复等问题。目前,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运行良好,每个月办件都在10件以上,对群众各类申请基本做到有问必答、来函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