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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时间:2018-05-03 10:06:01  来源:人民邮电报社  作者:促进网
        2017年12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揭牌成立,系广东省第一个经批复成立的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主要职责的地级市政府工作部门,是数字政府改革的一个缩影。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主要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智慧化的推进方式与实施路径,促进实体政府虚拟化形成的一种组织架构分布式、政务运行一张网、公共服务无址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的新型政府形态。作为信息化发展下的治理变革,打造数字政府,将推动社会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的模式之变。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我国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将其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支点。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 ’”“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等。
  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数字政府,是促进政府改革、社会创新、人的发展的牵引力,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推动力。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数字中国是一个包括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体系,其中,数字政府是重中之重,将点燃新一轮改革创新的核心引擎。大数据时代,公共决策需要从封闭向开放转变,从经验型向数据型转变,从权力治理向数据治理转变,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和数字中国建设步伐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成为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的重要举措。
  数字政府是社会治理的未来展望
  1998年1月,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发表题为“数字地球——新世纪人类星球之认识”演说,首次提出“数字地球”概念,之后,“数字国家”“数字政府”“数字城市”等概念相继出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政府的理念和建设在发达国家得到快速普及和推进。根据早稻田大学发布的《第13届(2017)国际数字政府评估排名研究报告》,新加坡、爱沙尼亚在移动电子政务发展方面颇具代表性,韩国、美国在人工智能和物联网驱动数字政府发展方面居于领先水平,日本很早就实施了在云计算平台上开展公共服务的策略。
  在中国,数字政府近年来逐渐成为热词。2014年,贵州省率先建立了全国首个推进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利用的“云上贵州”平台,打破政府部门信息孤岛,实现政府数据信息的融汇和应用,“把10天办的事1天就办好”,大幅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欠发达地区赢得了“弯道超车”的新机遇。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便捷性、迅速性、丰富性、集成性的优势日益凸显,数字政府建设成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塑造政府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治理的新路径。各级政府将数字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动能的重要机遇加快推进。上海市加快建设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实现一网受理;浙江省把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基本信息、详细流程梳理入库,在全国率先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广东省发布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腾讯与三大运营商成立合资公司,力图打造全国领先的省级数字政府样板。
  数字政府建设可以更快
  互联网时代,数字政府已是大势所趋,过去条块分割、封闭独立、互不兼容的局面将逐渐被改变。审批部门数据共享,可以让群众 “少证明”;一站式一窗式,可以让群众自由通办行政业务“少跑腿”;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之间的信息连接,可以实现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
  数字政府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加快步伐。在早稻田大学发布的《第13届(2017)国际数字政府评估排名研究报告》中,中国在65个参与评估的国家中排名第44位,处于中下水平。具体来看,数字政府建设仍面临不少问题。首先是政务服务标准差异大,一方面是技术标准,另一方面是服务标准,平台之间不兼容、信息之间不畅通、服务规范不统一,不同的单位、部门往往存在较大差异,甚至为了狭隘的部门利益,弃大系统不用而另行开发或拒绝接入,造成资源浪费和信息隔绝。其次是信息资源碎片化,由于体制机制和历史等原因,不同系统、单位、部门之间一时难以全面协同,客观造成“信息孤岛”,增加信息收集和使用的难度。再次,数据属性界定、权利归属、使用标准等尚未形成明确的规定和惯例,数据开放面临较多法律等风险。最后,最为关键的是数据安全的保护,开放与安全始终是一对矛盾,网络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如何通过可控的技术实现可控的使用,是数字政府建设必须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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