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步入立法程序。
7月25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权责配置、事项清单、办事服务流程、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数据共享等方面,以立法形式保障改革经验,规范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
“最多跑一次”,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这项2016年12月开始的改革旨在倒逼各级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并以此为抓手撬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经过近两年改革,我省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经验做法,丰富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涵,为国家改革贡献了浙江素材,这些好做法要上升到立法层面,更好地推动和保障全省改革。同时,改革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法律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回应。”《关于<规定(草案)>的说明》指出。
《规定(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梳理公布统一标准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包含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行政机关可将办事事项的收件、受理、送达等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办理;县级以上政府也可指定一个行政机关负责统一收件、受理、送达。
申请人可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出办事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定申请方式。申请人选择线上申请的,电子、纸质申请材料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要求再提供纸质材料。
实行统一收件或受理的办事事项,申请人仅需提供一次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若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清单外的材料或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由有权机关按法定职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商事登记,将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的登记制度,推行全程电子化。以多证合一方式登记的,申请人只需提供一份申请材料,填写统一的登记表格,不再另行申请其他登记、备案;获取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保障改革落实,《规定(草案)》结合已有较成熟的做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一次到到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特别是对减少事前管理的事项,要制定监管方案。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不断深化和创新的过程,《草案》特意加入了容错免责机制,给基层深化改革提供‘定心丸’。”浙江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中出现失误,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不追究有关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