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突破性改革创新程序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突破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程序规定》(下称规定)21日正式发布,首次界定突破性改革创新的内涵,明确启动突破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程序的情形,同时探索更宽容的容错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创新单位和干部。
南沙开发区创新工作局局长刘家君表示,规定包括界定突破性改革创新的具体内涵,体现保护创新、规范创新的改革精神,明确统筹协同和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创新单位和干部四个方面的内容。规定明确按照程序规范推进的突破性改革创新,虽未取得预期效果但符合规定的容错情形,可最大限度宽容工作人员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学者吁降门槛 揽数字专才
中山大学副校长、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李善民表示,南沙下一阶段改革创新方向,应着力加强与前海和横琴片区的合作,利用深中通道等,连接东莞、中山、珠海,沿珠江东西两岸打造闭环式“环自贸试验区创新带”。
李善民表示,加强新型贸易业态培养,包括探索推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降低港澳数字服务领域企业进入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推出专门的人才政策吸引国际人才等。
2014至2019年,南沙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4%;港区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8.4%;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4%;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年均增长13.2%;注册企业年均增长71.4%;累计引进172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