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各类法规文件
本市废止42项“红头文件”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发改委近日对牵头起草或实施的各类政策法规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工作。据悉,在本次清理工作中,共梳理评估了449个政策法规文件,废止了42项,其中包括《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等“红头文件”。
为了稳妥有序完成此次“大体检”,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了4条“体检标准”:主要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依据的上位法规被废止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的、文件已经被新的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或者超过执行期限的,均要予以废止;部分条款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个别条款不适用、主要内容需继续适用的文件,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予以保留。
在此次政策法规清理工作中,市发改委专门聘请了第三方法律顾问机构对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对照清理标准反复研究确认废止、修订、保留等清理意见,并经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后形成了最终清理结果。据了解,此次累计梳理评估449件“红头文件”,其中废止了42件。
政策法规文件“体检”后如何处置?据介绍,这些“红头文件”会被分为4类,对于保留类文件,将形成相关法规文件汇编,作为普法教材;对于修订类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适时完成修改工作;对于废止类文件,将形成《市发展改革委废止文件目录》,在委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