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布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0月1日起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加大“放”的力度
广西版“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贯彻落实国家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在全国版523项的基础上,广西版方案共涉及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比国家版本清单多了9项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中取消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7项)。
——直接取消审批涉及83项。在全区范围内取消68项中央层面设定、1项自治区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审批改为备案涉及30项。在全区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实行告知承诺涉及82项。在全区范围内将37项中央层面设定、1项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同时将2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设区市、县级实施;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对44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涉及410项。对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26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20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网上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提高“管”的水平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强调“减”权不减监管责任,明确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积极探索推进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的智慧监管,确保监管精准有效,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强化“服”的效率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采取多种措施,在优化服务方面做“乘法”,更加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一是创新审批流程。按照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创新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推进“跨省通办”、“全区通办”等异地办理模式改革,确保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等优化审批服务措施落地。二是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在推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方面,依托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实施精准“双告知”,更好的服务企业的发展。三是扩展运用电子证照。这次改革明确,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通过拓展电子证照亮证、用证使用场景,让企业普遍实现电子亮照亮证。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将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并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相比国家版改革方案,广西多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如扩大了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区域范围,增加4个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梳理公布了《广西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增加下放6项自治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至设区市、县级实施;还新增了“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相关内容,对实行优化服务措施的410项事项的优化服务程度作了进一步的提升,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