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和技术变革正全方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深刻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把科技支撑作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兴起的大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握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科技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将数字技术全链条、全周期融入社会治理,提升不同场景需求下的社会治理能力,从而更好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治理对数字技术的需求更为迫切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立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新内涵,处理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从外部环境看,我们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日益增加,全球疫情大流行不仅对经济全球化造成较大冲击,也给社会治理带来巨大挑战。加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需要借助数字技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从组织形态看,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线上线下的融合渗透、多样化的社区居住特征逐步凸显,社群组织在物理与虚拟空间之间的交互更加频繁。从传统的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新型组织形态下的利益协同难度有所加大。如何在复杂网络中寻找利益共同点,需要借助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主体赋能。
从资源配置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要突出多方共同参与,但参与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变化。除了人力、物力、财力外,数据成为关键的资源要素。比如,在此次疫情期间,一些社区开展“大数据 网格化”精准智控,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防控效率,就是很好的例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提高运转效率,需要借助数字技术更好整合治理主体。
数字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
从已有实践看,数字技术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体现为内在机制优化和外在手段创新,但其实质还是通过数据共享、数据驱动倒逼治理模式变革,推动数字技术在更广范围应用。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构建基于“一张网”的社会治理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将人、地、物、事、组织及其变化信息等全部纳入对应网格,推动政府层级间、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并通过数据共享协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二是依托数字技术助推社会治理赋权。比如,通过移动互联网建立微信群等方式,推动社会群体及其利益的再组织化。再如,数字政务可有效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政商关系。三是通过轨迹追踪将社会风险关口前移。数字技术通过采集不同场景、不同类型的数据加以分析,形成人员活动路径与行为轨迹,通过大数据算法更好“靶向”定位社会治理风险点。四是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实现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对各类应急突发事件进行建模分析,研判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发生的概率及影响,进一步提升未雨绸缪的能力。一旦潜在事件发生可能性提升到门槛值,智能化的预警预报与精准化的应急干预功能自动开启。比如,疫情期间采取的疫情地图、健康码等防控方式为提前做好组织动员、后勤物质保障和复工复产复学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快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
尽管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要看到,技术介入治理也可能带来新的风险与治理困境。比如,基于信息技术的社会高度互联为个体提供了不在场行动可能,原有的属地治理方式不再有效;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责任认定等制度规范仍不健全,由此可能衍生新的治理风险;等等。对此,要客观理性看待数字技术参与社会治理的利弊,坚持“三个并重”,在有效防范技术风险的前提下加快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
坚持技术应用与制度保障并重。数字技术参与治理是一把双刃剑,惟有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在鼓励技术参与治理应用的同时,应及时关注和跟踪出现的问题,适时制定与修订有关法规,通过制度规范有关行为、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减少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政府监管与平台自律并重。政府通过开放数据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通过加强监管维护公共利益,增进社会福祉,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平台企业通过改进技术工具进一步降低伦理风险,同时加强平台自身规范自律,践行社会责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技术参与治理的社会认可度。
坚持社会智治与民主协商并重。身处“万物皆数”的社会,通过运用数字技术融通信息、建构智慧大脑提升社会智治水平,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也应看到,数字技术介入治理引发的去属地化、过度留痕、利益失衡等问题本质上是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失调问题。单靠数字技术无法彻底解决,还需要通过民主决策、平等协商、多方沟通,构建社会“智”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