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西安营商环境品牌和“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实施意见》提到,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部门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对于清单内的管理措施,明确审批条件和流程,打破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支持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标准化管理,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对外公布的办事指南应消除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同时积极探索“一件事一次办”系统集成改革,逐步实现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探索跨区域办理工作模式,从企业和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着手,推出“跨区通办”事项,减少企业和群众远距离跑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实施意见》还提到,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周边政务服务配套设施,增加多层次、高水平公共服务供给,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实现在镇街或有条件的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办事便利度。在政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科无差别受理服务,创造条件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与此同时,将不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纸质材料。
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对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时,在社会各界公开遴选审批服务“改革体验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体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