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政务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助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务服务窗口以更简更快更优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打造服务型窗口单位,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落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
一是集中审批职能。将本厅的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充分授予行政审批办(自治区财政厅政务服务窗口)行政审批职权。二是集中审批机构和人员。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行政审批办整建制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专业人员派驻制度和AB岗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配备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派到政务服务窗口的干部(首问责任人)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确保满足窗口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要求。三是集中政务服务事项。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11项依申请权力事项全部集中行政审批办(自治区财政厅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确保“一个窗口对外”。
二、认真落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三到位”
一是进驻到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广西财政厅依申请权力事项11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二是授权到位。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最新要求,2021年5月,广西财政厅针对原有授权文件与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授权的通知》,将有关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权、受理权、初审权、审核权、审批权、组织协调权、送达权等充分授权本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是电子监察到位。自治区财政厅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所有事项(共33项办理项)办理环节进行实时监察。
三、财政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向纵深推进
在“三集中、三到位”职能集中、充分授权的基础上,广西财政厅政务服务窗口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着力打造利企便民的服务型窗口。一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以“最小颗粒”为尺度,针对政务服务事项不同办理情形、材料目录等实施要素内容,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将广西财政厅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合理拆分为易办理、易操作“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共33项办理项),使管理和服务能够深入到每个办事情景,确保企业和群众可以迅速了解每一个政务服务事项不同的办理情形所需的材料。二是对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将能当场审核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形明确为即办件,极大地提高办理效率;同时,持续开展“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在补充完善申请材料时,同步进入办理环节,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通知要求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自治区级)、“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自治区、市、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明确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只要先递交必需的部分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审批条件、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给企业和群众以极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