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政法机关与企业双向沟通,每月组织“包你放心”优商恳谈会,适时举办政法机关“开放日”,建立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有事上门,无事不扰,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开启“绿色通道”。公检法司全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推动全市工业园区实现驻地警务服务站、法官工作站、检企联络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四站”全覆盖,组建“重点产业链法务联盟”,分领域提供精细化、优质化、便利化、个性化、定制化法律服务。
四、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10条措施,推行专业化、集中化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效。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针对企业反映的过度执法、多头执法、层层加码、“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六、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依法优化《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等,督促严格规范执法。
七、开展“挂案”清理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沉淀在各诉讼环节的涉企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坚决防止案件久立不结、久拖不决、判后不执。
八、强化财产保全适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财产保全专窗,提供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咨询、办理,确保生效裁判顺利执行。
九、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建立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和破产援助资金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尽快出清。
十、着力破解“执行难”。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力争执结率走在全区前列。市、旗县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推动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和专项清积,切实提高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率。
十一、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关键技术人员严格进行必要性审查,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十二、强化专项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情形,杜绝趋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顽瘴痼疾。
十三、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形成合规监管、合法审查、督查催办等闭环,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
十四、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聚众干扰项目建设、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十五、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已履行生效判决的企业和企业家,主动在2个工作日内开展解除限高措施、屏蔽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工作,并帮助恢复征信。
十六、建立专项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机制。聚焦不受理,拖延立案、超审限办案,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等,抽调政法机关业务骨干、法学专家,开展案件评查、涉企案件专项执法检查。
十七、实行重要事项报告、督办协调制度。政法机关对全市重要项目涉案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情况,作为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委政法委。
十八、梳理通报典型案件。政法机关及时梳理总结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营商环境正反面典型案例,市委政法委建立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警示作用。
十九、实行清单化管理。政法机关全面梳理细化涉企事项,建立《涉企信访事项清单》《涉企涉法涉诉案件清单》《“法治体检”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二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倒逼“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