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治理之道)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国通过社会政策体系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初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但是,目前我国仍然存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的矛盾。尤其是在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刚性支出压力不减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实现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考验着各级政府财政治理能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不足的局面明显改善。但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公共服务继续依靠财政粗放式投入已经难以为继。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实现“基本覆盖”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和效率就显得更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流动等因素,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突出公共财政支持重点,立足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重点加强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村及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支持“互联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区公共财政投入。
完善财政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相应的财政制度作保障。一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保证各级政府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二是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引导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向贫困乡村、边远地区投入。三是培育稳定的地方财源。从中长期看,省级和市县级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稳定的财源,特别是市县级作为财政体系中的基础层级,应有收入稳定、税基流动性弱的主体税种。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钱从哪里来,是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的关键问题。第一,可将一些非税收入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将部分彩票公益金收入纳入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来源,用于免费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性项目。第二,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对公共服务的支持。进一步研究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第三,借助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充分利用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是很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第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捐赠配比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需要完善的制度配套。首先,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在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基本边界的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据此界定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并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其次,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服务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形成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反馈机制,并可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三,健全财政预算公开制度。逐步推进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安排及执行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